 |
 |
 |
Q:相同商標可否由不同人指定於不同商品/服務申請註冊?
ANS:
可以。多數國家皆承認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若其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,在市場上並無產生混淆誤認的可能,並且無造成不公平競爭情事者,即可能分由不同人或商業主體註冊或使用。一般而言,非著名或獨創性不高的商標經不同廠商指定使用於不類似的商品,並無使消費者對其產銷來源發生混淆誤認之虞者,即可分別申請商標註冊。
關鍵字:
商標,
商標註冊,
申請商標,
商標申請,
自創品牌,
專利,
專利申請,
申請專利,
發明,
存證信函,
商標,
商標註冊,
申請商標,
商標申請。
|
|
 |
 |